【心得】
書名:男人同居守則
作者:辛嘉芬
繪者:玉宣
出版社:花園
文案:
「我喜歡你,卓然。」
因為同居室友的這句話,所以他逃了。
情況怎麼會演變成這樣?他們兩個明明是青梅竹馬的死敵,不過是輸了一個賭約,他才展開和譚曆的同居生活。
本以為每天和這傢伙大眼瞪小眼,日子一定很難熬,沒想到越是多瞭解他一分,自己就越是難以抗拒他,不僅身體太老實的在不小心撲倒他時對他「起立致敬」,聽見別人以下流的言語談論他時,更是氣得想殺人。
然而在聽到譚曆的告白時,自己卻懦弱的逃走了,只因他以為自己不會……愛上一個男人。
可為什麼在親眼目睹別的男人吻譚曆時,他竟會覺得胸口沉重、心頭揪痛,臉上橫流的,不知是等待時淋的雨還是……
感想:
我本來是想設密碼或是不PO這一篇的,但是打了都打了就...
下有超偏激言論
完全不代表我本人立場!
我只是剛好吃到辣仙貝又過得太無聊才會打這麼長而已,真的不是我怨念深,老實說這小說根本不會讓我產生半點怨念,所以其實我也沒有理由寫這麼長的心得...反正都是辣仙貝的錯啦(擦淚)
「看完後本大爺我只有一句話:『很難看。』」我是很想這樣說啦,但這樣太對起不作者了(而且這作者的上一本明明還不錯)
我們做人要有良心
不管多糟糕的小說,充其量都是跟自己電波不合,絕對不能輕易地說難看
所以這本《男同守則》也只是單純地跟我的電波不合(我猜他的電波來自那米坎星)
絕對不是因為他寫的劇情超老梗、文筆超死板、兩位男主角又超沒魅力的關係
首先,先來看看書名好了
這本書叫《男人同居守則》,白話來說就是要告訴你同居後可以幹麼、不可以幹麼
一部BL小說,如果主角兩人都住在一起還訂了莫名其妙的同居守則的話
那只要守則上寫著"我才不會做飯給你吃",代表地就是"你給我每天乖乖回家吃飯"
寫著"門禁12點",意思就是"下班之後你就是我的了"
寫著"不準帶女人回家",很明顯地就是在說"我才是你的女人"
很幸運地,《男同守則》真的有好好地向我們解釋這些守則的真正奧義
讓我們了解到守則是為了被打破而存在的,絕對不是讓小攻或小受好好尊守的
光就這點來說,《男同守則》的內容的確有切合題意(雖然只有前2章)
這真是一項非常了不起的光榮啊!
要知道,這年頭文不對題的作文、散文、小說多如海灘上的垃圾
及使只有1/5,能充份讓小讀者我們了解到書名的真諦就已是十分值得嘉獎的事了!
再來就是《男同守則》書中的兩名主角都是設計師
而且是年輕有為、設計一整棟大樓完全不用實地考察+助手就能畫出設計稿的菁英設計師
跟只稍稍地研究一年建築的小讀者我相比
兩位男主角的才能真是高得讓人望其項背啊~~
若能以這兩位主角為人生之偶像或是目標,台灣的建築跟室內設計一定能打敗全世界的
能將主角描寫得如此英明神武、可歌可泣,就足以想見這作者有多費心經營角色
他一定是擔心小讀者們的未來,是以才創造了如此偶像供人遐想崇拜
能關心台灣未來至此、還將他融入小說中普及至學生族群,這用心真是太令人感動了
這時又不得不提《男同守則》一書中的男主角,小受他過往的悲情遭遇
因為這一段攸關劇情,小讀者我就不戳破其他讀者的樂趣將他寫出來了
總之小受的過去讓小讀者我又再次感受到作者大人的高瞻遠矚
因為他已經看見了台灣一般社會對同志的歧視,使得同志不能跟一般人戀愛
這是多麼不公平的一件事啊,每個人都有戀愛的自由不是嗎?
為了要替同志們發聲
作者大人特地讓性向非常正常的男主角愛上天生就是同性戀的小受
還講出了『我愛你,不是因為你的性別,只是因為你』這曠世名言
讓小讀者我們能充份感受到"只要有愛也是可以跨越性取向的!"
相信作者的這份熱情一定都能傳達給其他的讀者們
假以時日他們都能當上立法委員、民意代表時
就能將"人民有戀愛之自由"這條如此偉大得精神列入憲法中了
作者大人還告訴了我們
當男人喝到爛醉、醉到連你是男是女都分不出來時,還是可以跟你上床的唷
而且在床上翻雲覆雨時還是一樣搞不清楚對象是男是女唷!
小讀者我真是太資質駑鈍了,以為男人喝到這麼醉的話海綿體就不會充血
還誤以為男人跟女人的器官差這麼多,都做到最後一道防線沒發現的人一定是智障
下次要是小讀者跟其他男性一起去喝酒的話就會懂得注意安全的
也會相信這世界上真的有五感能力極度貧乏的菁英設計師的
最後,已經到了最後了,小讀者我要再次為作者大人的巧思歌誦
作者大人深深察覺到台灣人民太不懂得將愛放在嘴邊了
所以他讓他筆下原本都很悶騷的兩位主角,一但確認過彼此心意後
就將"我愛你"當成早課每天念300遍
偉哉,作者大人!
小讀者我從未見過如此用心良苦之BL小說
我怎麼能單憑只讀一遍的第一印象就判定他是一本看了都嫌浪費時間的廢作呢
我應該要把他買回家,每天早午晚都看一遍的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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